代禱:北市修法中 滿18歲從事八大行業不需家長同意

 
(圖:Sergey Nivens-Canva)
 
/羅鳳琳綜合報導
 
  【綜合報導】台北市產發局擬修法,未來年滿18歲不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就可從事八大行業,引發爭議,議員及家長更表憂心。
 
台北市政府解釋
  「民法」將成年年齡下修到18歲今年初上路。台北市產發局認為配合修正地方自治條例有牴觸也必須配合修正,針對「台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原條文規定「不得雇用未滿十八歲或十八歲以上未滿二十歲而為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之人從事伴舞或陪侍行為」,改為「不得雇用未滿十八歲之人從事伴舞或陪侍行為。」
 
  台北市商業處解釋,因為先前《民法》規定的成年年齡是20歲,自治條例規定18歲者獲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就可以從事伴舞或陪侍,如今《民法》成年年齡改為18歲,因此欲將自治條例的「18歲以上未滿20歲卻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刪除,並不是下修年齡。
 
台北市議員建議
  議員陳重文擔心,修正後「是不是鼓勵滿18歲就能上班(指陪侍或伴舞)」,議員秦慧珠也稱,「18歲中央鼓勵公民,也有伴舞權」,「地方自治條例雖不得牴觸母法,但這個年齡的學生多半還在念書,若因經濟上或其他因素,可能被八大行業吸收,建議政府可以參考國外法條借鏡,例如美國19歲成年,但21歲才能喝酒,訂出額外的規範。」最後該條例修正通過送至大會逕付二三讀。
 
親師生三代表意見 已顯明世代價值觀差異
  台北市高職總會長余茂隆表示,18歲大多學生還在上高中職,雖然法律已成年且賦予他們特定權利,心智上恐還不成熟,若進入這些特種行業恐因金錢或其他誘惑誤入歧途,而且這個年紀孩子不是任何事情都會和父母說,條例修正後恐會讓家長對於學生安全更加憂心,盼中央或地方能不能有一些附帶條件。
 
(圖:shisuka-Canva)
 
  北市大教育學系教授但昭偉認為,法條修正一定經過客觀數據、多方討論,既然修正就代表可行,他相信18歲已經有判斷能力,而且價值觀判斷跟年齡沒有直接關係。
 
  台灣大學學生會長莊智程說,現行法條18歲即為成年,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論從事八大行業或是其他決定都一樣,無需妖魔化八大行業
 
禱告焦點:
1.求主賜屬天智慧給台北市政府,能不僅考慮到上下法條之間的抵觸,更能審慎評估,考慮到民情、道德、產業發展、青年發展等多方面的影響,不致變成變相鼓勵青年從事八大行業。
 
2.為台灣教育山頭禱告,求主引導教師、學生的價值觀回到真理和生命的建造,並不因「平等」而抹滅其他方面的思考和評估,產生在倫理上和真理上麻木的「滑坡效應」,讓年輕世代的發展成為沈淪而非提升。
 
 
g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