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國家立法取締公開禱告 診所外靜默禱告或構成刑事罪



  【綜合報導】西方國家大多以基督教立國,但隨著世代變革及自由主義萌芽,教會逐漸失色。近年來,多個國家倡議在墮胎診所設立緩衝區(buffer zone),禁止基督徒靜默禱告。

  美國憲法《第一條修正案》明言:「國會不得制定確立一種宗教或禁止傳教自由的法律……」確立了「政教分離」的原則,包括:「禁止建立宗教」條款(Establishment Clause)及「宗教實踐自由」條款(Free Exercise Clause),逐漸把神趕出校園之外,包括禁止在公立學校內祈禱(1962年)、禁止校內閱讀聖經(1963年)、灌輸進化論(1968年)、墮胎合法(1973年)、禁止學校掛十誡(1980年)、「無神論」為合法宗教(1997年)及同性婚姻合法(2015年)。美國著名學者巴頓(David Barton)在1988年按統計分析,4分之1世紀以來,美國道德迅速滑落,是始於1962年,高等法院取締公立學校公開禱告。
 
  西班牙也有類似的進路。2017年,自由派政治團體動議將從參議院中移除宗教標誌,禁止宣誓就職時引用「神」;2021年,西班牙各地政府倡議拆除公共場所的十字架;而至2023年,西班牙政府禁止民眾在墮胎診所外公開禱告。近年來,好些國家如澳洲和北愛爾蘭,都積極考慮在墮胎診所周圍設立「緩衝區」,禁止人們談論墮胎,或派發反墮胎文件或資料。

美國於1791年 第一次次修訂憲法,確認個人權利。圖/來源:X@WordSmithGuy

西班牙政客動議拆除公眾場所的十字架。圖/來源:facebook@100011445000815

 
英國墮胎診所設緩衝區 安靜默禱變成罪行
  英國國會於去年(2023)通過《公眾秩序法》修訂案,規定當地人不得在墮胎診所緩衝區的150米範圍內,影響或妨礙當事人,包括靜默禱告。該項修訂剛於10月31日生效,英國皇家檢察署(Crown Prosecution Services)明確表示在區域內默禱的人「不一定構成刑事罪行」。反墮胎人士日前收集了近6萬個簽名,呼籲首相保護靜默禱告的權利。

  然而,早前法庭裁定退伍軍人康納(Smith-Connor)因在墮胎診所附近默禱而被判有罪,他表示:「那是不對的。我只是在心裡向神禱告,卻被判為罪犯?」「捍衛自由聯盟」(The 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法律顧問伊古努博萊(Jeremiah Igunnubole)認為法庭裁決是「法律上巨大的轉淚點」,讓思想變為犯罪,不能再漠視人們失去言論和思想自由的基本權利。他又認為新修訂案條文過於含糊。法庭也在8月撤銷了警方對英國「為生命遊行」(March for Life)總監的指控,她於去年(2023)因在墮胎診所外禱告而被指控違反公共秩序。除憲法和墮胎爭議外,宗教成為了禁止在公共場所禱告的導火線,為應對穆斯林,例如法國自2011年開始禁止人們在街上禱告。

英國立法在墮胎診所附近設緩衝區,禁止人們抗議或干涉當事人墮胎的決定,包括默禱。圖/來源:facebook@CCFON

法律顧問伊古努博萊(左)支持因靜默禱告而被指控的康納(右)。圖/來源:X@ADF_UK


  禱告焦點:
  1. 求主憐憫西方國家逐漸把神排除於外,以致教會失去權柄,無法彰顯神國的公義和平安。
  2. 求主幫助基督徒拿起禱告的權柄,珍惜每次禱告的機會,善用各國所賦予的言論及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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