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宗教自由峰會 重申宗教自由權利

【綜合報導】國際宗教自由峰會(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Summit)於4日和5日在美國華府舉行,盼望新一屆政府能夠將宗教自由納入為更廣泛的政策。大會邀請了國家領導、事工領袖及學者分享,為宗教自由受限國家的人民發聲。
最近一項研究顯示,嚴重限制或完全沒有宗教自由的國家從27個增加到40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CIRF)主席施克(Stephen Schneck)指出,單單把國家列為「特別關注」並不足夠,需要有效的方式帶來「真正的制裁」、「真正的後果」。美國國務院自1998年通過《國際宗教自由法》後,每年都會發布報告,將一些有 「系統性、持續且極端地」違犯宗教自由的國家列為「特別關注國家」(Country of Particular Concern,CPC),但由於外交和地緣政治因素,許多CPC獲得豁免,施克建議對這些國家施加後果。
美國副總統范斯(J.D. Vance)在峰會上強調宗教自由不僅是法律權利,而且更是塑造國家和社區的核心原則,是社會的基石。他引述了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的論說:「每個人都應該能夠按照自己的信念進行敬拜,是人類與生俱來的一項權利。」他又見證宗教的合一,認為教會在過去和現在,仍然是一個不同種族、不同背景、不同階層的人聚集的地方,一起委身於共享的共同體。他提及新一屆政府在中東的外交工作,保障當地的宗教自由。
國際宗教自由大使巴克(Sam Brownback)指出,宗教自由是「神所設計的人權,各國政府必需承諾並保障,以致人們享有真實的全人發展。」而「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主席博雅賓(Annie Boyajian)提到,資金凍結措施影響了宗教自由,她呼籲盡快解除,特別是在阿富汗、埃及、越南和尼日利亞等國家,宗教自由應該融入人權和發展政策當中。世界糧食計劃前執行總監比斯利(David Beasley)則強調跨宗教網絡有助於消除敵意和藩籬,減少逼迫。
禱告焦點:
1. 為宗教自由受限國家禱告,求主保守當地的教會和基督徒,並賜給他們智慧和能力,彰顯福音的大能。
2. 求主祝福基督徒領袖在宗教事務的角色,幫助他們為弱勢群體發生,捍衛神賦予人類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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