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禱:性平教育法修正案三讀 未成年禁師生戀

 
(圖:Canva)
 
文/羅鳳琳綜合報導
 
  【綜合報導】立法院7月28日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明訂未成年禁止師生戀;成年學生,校長或教職員不得利用不對等權勢關係發展親密關係,堵住校園MeToo破口。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在28日完成法案二、三讀程序,修法重點包括:

一、擴大防護網,將軍、警、矯正及預備學校納入適用範圍;
 
二、明確規定未成年禁止師生戀,若為成年學生,校長或教職員工不得利用不對等權勢關係發展親密關係;
 
三、學生代表納入各級性平教育委員會成員;
 
四、行為人若為校長或教職員工,調查小組成員應全部外聘;
 
五、被害人得主動要求重新調查;
 
六、學生得向行為人求償;
 
七、違反通報義務將有罰則。

 
  現行條文中的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修正為校園性別事件,並區分為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及校長或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至於校長或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事項,由教育部另訂於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中。
 
  為讓防護網更為周延,三讀條文明定,軍事學校、預備學校、少年矯正及警察各級學校皆納入適用範圍,也納入實習人員、實習場域,確保學生於實習期間遭遇性平事件時,能有法源可以認定權責歸屬。
 
  自從政壇爆發MeToo風暴,不但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在演藝圈、藝術界、文學界、媒體界,也有許多受害者紛紛發聲自揭過往,已有一些當事人進入司法程序。以立法堵住破口,以司法伸張公義,保護年輕人、堵住MeToo破口,實在已刻不容緩。
 
  《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案》是「性平三法」首部完成修法的法案,《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相關修正草案,預計在31日,臨時會最後一天進行表決。
 
禱告焦點:
  1. 為《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案》三讀通過感謝神,求主藉法律堵住MeToo破口,也帶領各級學校全面加強性騷防治的機制,不但保護未成年學生,也防止成年學生有被欺騙、引誘成「師生兩情相悅」的危險。
 
  2. 求主帶領後續《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的修法,使台灣各個領域不再有
MeToo的犯罪和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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