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度廣場復興系列】 之 八○一 從「Plagiarism」說起 (6):第八誡

【國度廣場復興系列】 之 八0一
 
從「Plagiarism」說起 (6):第八誡
文/潘榮隆
  (新竹新恩堂牧師、清大生命科學講座教授)


 

圖片來源:Canva

 
  「不可偷盜」,十誡中的第八誡。(出20:15)
 
  「你們念書人怎能這樣?」我的堂弟欲哭無淚哀述。
 
  堂弟書念不多,只得在家鄉夜市開一間小店,一度略有名氣,卻在一夕之際,多年來使用的店名被勒令改換,否則觸法。
 
  「那是我取的啊!」警察上門通知取締,他大聲喊冤。
 
  原來對街另有一家同類餐飲店,和他建立的品牌,同名、同音、同字、也同Logo。
 
  仔細一看,那個老闆不就是從前在他店裡的員工嗎?
 
  那一年,這孩子大學畢業,找不到工作,失業多時,遊蕩在夜市,堂弟基於同情,收留他在店裡幫忙,也教他一手本家廚藝,甚至連秘方毫不吝惜的傾囊相授。不久前,這學徒無故離職,把他建立聲名的店名和Logo給暗暗註冊了商標,據為己有,承租對街店面,以同款名稱、裝潢,自當起老闆來,還報了案,找警察來取締堂弟的店。逼得堂弟無奈地只得把原店名多加個「源」字,畫個圈,加在Logo上,以示區別。
 
  後來,堂弟搬到花蓮--那個傳統被視為「亞杜蘭洞」(落難者;參撒上22:1-2)的後山,默默在小鎮上,重新開了家小店,嘗試找回失卻的寧靜,卻掩不住心中怨懟--他的哀問也一直深深纏繞我心。
 
  堂弟受教育不多,不知如何表達心中憤恨,也申訴無門,只能阿Q的哀嘆:「你們念書人怎能這樣?」作為家族中,唯一上大學、出國修得博士學位、在大學任教的堂兄,我還有臉面在他眼前光宗耀祖呢?
 
  在堂弟身上,我看到了祖父的身影、潘氏家道中落的悲劇。
 
  祖父在唭哩岸(北投)是個有名、識字不多的大地主。有個晚上,被一些仕紳給灌醉、誘騙他按捺指紋,隔天就憑那只「有學問」的白紙黑字,霎那間大片祖產驟失。
 
  「那耶按咧?」祖父大聲呼叫;不久,鬱抑而逝。我的伯叔們帶著祖母,羞愧地搬出祖厝,流落士林陋巷。除了家父上了台北工業學校(後來的台北工專,現今的台北科技大學),伯叔們都淪落成沒有受甚麼教育的低層勞工;我的堂弟,當然識字不多。我這個博士也只能在家族中錦衣夜行,心中對於「學問」這回事,帶著複雜的糾葛,揮之不去。
 
  「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有一天,我讀到約翰福音11章53節,大受震撼:這些受過教育的文士、法利賽人,位居高官的祭司長,他們滿腹經綸,懂得彼此「商議」之道,絕非「不學無術」之徒,竟然「學而有術」,為了自身利益、權位,想殺人啊--我的背脊冰涼。反倒被出賣、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木匠兒子耶穌,在臨死前,向上帝呼求:「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那夜,我痛哭流淚;我知道這位拿撒勒人耶穌一定是真神--祂也果真把我從困惑中、家族悲劇裡,給釋放了。
 
  以翹課、抄襲、作弊、剽竊換得學位,贏得權力、官位,必定禍國殃民;只有認識耶穌才能得醫治、以所學福國利人--這是我對學生們的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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