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名符其實」 的基督徒?

 
你是否「名符其實」 的基督徒?
 
文/李昇坤牧師
(華人屬耶穌的人事奉中心總幹事、聖光神學院神學與歷史助理教授)


  你經常公開承認自己「屬耶穌」嗎?

  無論在任何人面前,無論在任何環境之下,你都願意「與耶穌幸福同行」嗎?

  許多人雖然信了耶穌了,但是對於自己這個基督徒的身分卻並不認同與重視,或許他們以為「信耶穌」很簡單,只要固定禮拜天去教會就好了,如果不方便時候就隱藏自己的身分,不必顯露出來,如此可以與世人打成一片,偶而過著世俗的生活也無妨。

  他們這種做法與態度其實與聖經所說的並不符合,也與「屬耶穌的人」表現得不一樣,因為如果是基督徒就像放在窗台上的燈一樣,是隱藏不了自己的「基督徒身分」和「在我裡面的耶穌」。

  因為屬耶穌的人「已明白」自己所信的是什麼;

  因為屬耶穌的人「已確定」自己所跟從的是誰;

  因為屬耶穌的人「已把握」自己所獲得是什麼。



  所以時時刻刻在生活中承認並宣揚基督的人,他就是「屬於耶穌的人」。耶穌曾一針見血地如此提醒說: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Whoever acknowledges me before men, I will also acknowledge him before my Father in heaven.
馬太福音 10:32

  當我們在世人面前「承認耶穌是我主」的那時刻,

  當我們在世人面前「承認自己屬耶穌」的那時刻,

  我們才是「名符其實」的耶穌門徒。

  這承認包括我們實際的「生活和行為」,

  其實這也是主命令我們要過「爲耶穌作見證」的生活。

  如果我個人相信「主耶穌」在我裡面活著,但周圍的人卻看不到「在我身上」的耶穌,請問這是否正常呢?



  有次我在某處帶領「培靈特會」,在聚會中我很賣力地、拼命地傳達信息,把自己弄得滿身大汗,叫得喉嚨沙啞,結束時我筋疲力盡,全身無力,我認為我已經盡力在事奉主了,可是妻子卻說:「今天的特會裡,我看不到耶穌,只看到在講台上的你。」她這句話如「醍醐灌頂」,立刻衝擊到我。是的!如果在服事中,就算我再賣力,但是別人看不到我裡面的耶穌,這怎麼能算是「為主作見證」呢?

  因此我自省:我每天生活在不同人的目光之下,周遭的人是否看得出「基督在我裡面活著」的樣子呢?透過我而能聽聞到福音的人,無論他們信主或未信主,或是我的家人,他們是否從我身上看到、聽到、聯想到 「在我身上的耶穌」了呢?

  其實最可怕的情形就是基督徒不用嘴巴來「否認」耶穌基督,卻用實際的「行為和生活」來否認耶穌基督。換句話說,就是基督徒的「身分和生活」之間出現了「不一致」的現象;也就是說一套,做一套,這樣的人不是「真正的」基督徒,更不是「屬耶穌」的門徒。所以在那些未信主之人的眼中,我們是騙子,雖然我們不是故意要做騙子,但他們看我們的行徑卻像個騙子。



  我們當知道「基督徒」這身分很寶貴,如果要「配得」、要「符合」這身分,必需要有「基督徒的生活」的見證才行,這「身分與行為」這兩者之間,不可落差太大。雖然我也知道,只有在聖靈充滿的情況下,我們在基督裡頭的「身分和生活」才能真正的取得一致,但是不要忘記,耶穌曾說過: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But whoever disowns me before men, I will disown him before my Father in heaven.
(太10:33)
  如果到那日,只因為我們「信耶穌」,卻沒有耶穌活在我裡面的「行為」,天父就會斷然「不認」我是屬他的,那時再來後悔就已經太遲了。所以應當趁早覺悟,趁早留意自己的行為是否「符合」基督徒的身分,否則到那日,就已經來不及了。承認耶穌,不是靠一張嘴巴說說而已,不是去教會主日禮拜就好了,不是把讀經、事奉、奉獻當作交差了事就好,而是打從自己的心裡、態度和生活方面告訴其他的人,我是基督徒,我正在為耶穌作見證。



  禱告焦點:
  1. 求主幫助我們真正的屬耶穌,無論在任何環境之下,都願意與耶穌幸福同行,承認自己是基督徒。
  2. 求主幫助我們的實際行為和生活與基督徒的身分對齊,為耶穌作見證

文章鏈結:09/08 :你是否「名符其實」 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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