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4度判定死刑合憲 基督徒當深思死刑存廢

【綜合報導】依據台灣憲法法庭於9月的判決,刑法故意殺人罪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合憲,是我國史上第4度判定死刑合憲,另有調查指超過8成國民反對廢除死刑,環顧全球,現有55個國家仍然保留死刑。
就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憲法法庭宣告故意殺人罪是最嚴重犯罪類型,侵害生命權利,僅適用最嚴重犯罪情節,且符合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無違人民生命權利,並籲請法院應妥適處置人犯羈押問題。我國法務部回應,對於判決結果表示尊重,認為死刑無違反生命權保障、侵犯人性尊嚴,亦非酷刑。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同樣表示尊重判決,期待相關部門修正法規,以符合程序正義及人權價值,讓法制度更加完善,又期盼國人理解和尊重,政府也會落實社會安全網,維護社會安寧。
目前台灣有37名犯人定讞死刑,他們主張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和平等原則等等,聲請上訴。按現行法律,目前已無「唯一死刑」的罪行,但仍有50條可判處死刑的罪行。而根據新國會智庫的最近調查顯示,超過8成國民贊成廢除死刑。
另外,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2023年全球死刑報告》,全球共有144個國家在法律上或實務上廢除死刑,就算某些國家保留死刑,但在過去10年間均未執行。至於保留死刑的國家,仍有55個,當中已發展的國家僅剩下美國、日本、新加坡和台灣。馬來西亞於去年(2023)經國會辯論和投票後,決定廢除死刑。而根據皮尤調研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在2021年的調查顯示,78%美國人擔心罪犯被冤屈,無辜判處死刑,但仍有6成人支持把殺人犯處以死刑。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簡稱廢死聯盟)撰文指出,中華民國於2009年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當中第6條應以廢除死刑作為終極目標。教宗方濟各於2018年通過了《天主教教理》第2267號修訂,表明「死刑是不能接受的,因為它殘害了人的不可侵犯性和尊嚴」,呼籲全球政府廢除死刑。
台灣神學研究學院神學研究所所長陳尚仁曾於信望愛網站發表文章,認為基督徒在思索死刑存廢時,應當聖經的教導為重要標準,雖然聖經至少有20處提及死刑,但基督徒要把整本聖經融會貫通後,再從經文背景及社會實況來察驗神的心意。而在公共議題上,基督徒可思考無期徒刑犯人、精神疾病,以及平衡關懷犯罪者和受害者等。他也引用神的屬性(出34:6-7)和登山寶訓,勉勵基督徒再三深思死刑存廢。
禱告焦點:
1. 求主幫助我國政府適切監管及照料被判處死刑及無期徒刑的罪犯,考量精神疾病、犯人家屬等因素,維護社會安寧。
2. 求主教導教會如何運用權柄,教導羊群守法,並透過禱告、宣導及生命榜樣活出耶穌的憐憫,使犯罪的人珍惜回轉的機會,以免鑄成大錯。

《禱告週報》第115期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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