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通過《公海條約》保護海洋 保育工作仍待努力

  【綜合報導】經過36小時馬拉松式會議,近200個聯合國成員國在剛剛過去紐約時間的週六晚上(4日),達成歷史里程碑,同意在2030年之前,將全球3成海域納入保護區,以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
 
  《公海條約》(The High Seas Treaty)不僅要求各國禁止捕魚、限制航道,而且針對具潛在危害海洋生態活動進行環境評估,包括海洋實驗及深海採礦等勘探活動。有環保團體指出,此舉將有助扭轉海洋生態,確保可持續發展。
 
  上一次條約已經是40年前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the UN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賦予全球各國有捕魚、航梅、深海研究等權利,覆蓋將近半個地球,但目前公海只有不足1%納為保護區,以致大部份的生物得面對氣候變化、過度捕魚、航運等生命威脅。由於各國一直爭論經費來源、漁權和海洋生物資源分配等問題,《公海條約》磋商已經過15個年頭。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透過發言人聲明,會議結果是多邊主義的一場勝利:「該條約對於解決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喪失及污染3重全球危機尤其重要。對於實現《2030 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及《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綱要》(Kunming-Montreal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的相關目標也至關重要。」
 
  他又讚揚各國代表的抱負、靈巧與毅力,並向會議主席陳惠菁(Rena Lee)致敬,也重申需要各國及所有非營利組織、民間機構、學府及科學研究的支持與合作,確保海洋更健康、更富彈性、更具生產力。

陳惠菁主席宣布通過《公海條約》。圖/來源:twitter@hdavidcooper
 
  來自新加坡的
陳惠菁宣布條約當刻情緒激動,不禁落淚。她表示,「各位,船已經靠岸。」她又表示這回是新加坡學習之旅,現場國家代表起立拍掌。
 
海洋生態仍待保護
  《公海條約》必須送交聯合國,至少有 60 個成員國同意方能生效,再待各國立法實施。綠色和平北歐辦公室海洋政策顧問梅勒(Laura Meller)讚揚各國達成協議,「我們還有五年的時間,不能自滿。如果我們希望公海在下個世紀保持健康,必須現在就此系統進行現代化改造。這是我們的機會,而且可能是唯一的機會。時間緊迫,氣候變化即將在海洋上降下地獄之火。」
 
  根據「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最新調查指出,近1成海洋生物瀕臨絕種,當中鯊魚及魟魚最受威脅,調查又預計逾4成物種受氣候變化影響。
 
  該聯盟海洋團隊總監艾絲(Minna Epps)認為,「實際上,排放的二氧化碳中有超過4分之1被海洋吸收了,使海洋變得更加酸性,意味著降低其生產力,危害好些(海洋)物種和生態系統。」

「國際自然保護聯盟」說明海熱浪熱浪對生態的影響。圖/來源:twitter@IUCN
 
  根據《科學》雜誌上的研究,氣候變化使海洋熱浪增加了20 倍——有可能導致颶風等極端天災。
 
  禱告焦點:
  1. 為《公海條約》進程禱告,求主感動各國通過條約,保護海洋生態。
  2. 求主赦免我們濫用海洋資源,未能好好管理及保護海洋生態,重新賜下恩典,讓我們成為管理大地的好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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