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法庭運作原則-以神的話語 迎戰仇敵控訴


文/麥爾斯博士 (Dr. Francis Myles)

國度復興合一禱告聯盟編譯
 

  麥爾斯博士(Dr. Francis Myles)引用但以理書7章9至10節,說明天上法庭的運作模式,教導信徒如何來到神的審判寶座前,面對仇敵對人及血脈的控告,而得著釋放,活出神在創世以先所立的命定。


天上法庭

  「我觀看,見有寶座設立,上頭坐著亙古常在者。祂的衣服潔白如雪,頭髮如純淨的羊毛。寶座乃火焰,其輪乃烈火。從祂面前有火,像河發出;事奉祂的有千千,在祂面前侍立的有萬萬;祂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但以理書7:9-10

  世上的國家,包括那些不信神的國家都有法律制度,而大部分法制都以摩西律法的十誡為藍本。除了那些貪污猖獗的國家之外,大部分法制都會制裁殺人犯。就如地上的列國一樣,神的國也有法律體制。實情是天上法庭比地上法庭更優越,因為這本是天國的原則。

  希伯來書11章1節:「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換句話說,這個物質、實體、看得見的世界是由看不見的靈界所創造建構而成。既然連不信神的國家都有法律體制,那麼天上更有一套穩健的法制。但大部分人都不認識天上法庭,殊不知撒但一找到空隙,就來擾亂人的生命,行使法律權利,在法庭上控告人。


  回到但以理書,讓我們來探視天上法庭的運作方式。經文形容「事奉祂的有千千,在祂面前侍立的有萬萬」(但7:10b),而先知但以理也看見了王的寶座。有別於總統和民主憲政將立法和審判權力分開,王與寶座密不可分。如果王要釋放恩典,祂會來到施恩座;如果王要釋放公義,祂會來到公義的寶座(或審判座)。「上頭坐著亙古常在者。祂的衣服潔白如雪,頭髮如純淨的羊毛。寶座乃火焰,其輪乃烈火。從祂面前有火,像河發出。」(但7:9-10a)相信發出的火就是神的審判。又有千千萬萬的使者在祂面前侍立、事奉。可見這個天上法庭既大型也很健全。


坐著審判 案卷展開

  講到法庭,大部分人都不希望受審,那是個讓人感到擔憂、害怕的地方。因為來到這裡的都是做錯事的人,又或者要上告某個人。然而,身為重生的基督徒來到天上法庭都要歡呼。因為天上法庭要暴露那位行使法律權利、控告人的仇敵,牠攔阻人享有因信耶穌為人的罪死在十架上並且復活的合法地位。所以,天上法庭要審判的是仇敵,而不是人。


  「祂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但7:10c)若是沒有審判官坐席,法庭還不算是法庭。開庭之前,在庭上說什麼話都無關重要。一旦有法官坐席開庭,法律程序開展,審訊內的一切話變得有約束力,具法律效力。任何法庭都不太關心情感,只會看重案件內容。例如控辯雙方只會提到法律條文的哪一章或哪一節,然後根據案件辯駁,當然還會加上證據,而法庭都會為每一宗案件立案。

  天上法庭會打開一些案卷,包括了瑪拉基書提到的《記念冊》(Book of Remembrance),「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祂名的人。」(瑪3:16c)
當人存著敬畏神的心行事,在敬畏神的恩膏底下說話,都一一被記錄下來,成為在天上法庭的有利證據。


用神的話語進入命定


  另外還有《命定冊》(Book of Destiny),就算人不是在婚姻盟約下出生,是私生子,神對這些人都有計劃和命定,而非意外。我的屬靈父親邁爾斯·蒙羅(Myles Munroe)的名言是,「如果目的茫然不解,濫用是無可避免的。」(When purpose is not known, abuse is inevitable)因為神的創造不會漫無目的,在人身上必有計劃。大衛在詩篇139篇提到《命定冊》,「祢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祢都寫在祢的冊上了。」(詩139:16b)人可以來到神面前祈求命定成就。

  然而,仇敵會上天上法庭,利用先祖的罪孽來控告人,使人後退。比如我知道我的父親犯罪,也知道先祖的所做所為違背了聖經,做了許多得罪神的事。但同樣地,我也知道遠早於先祖,就是他們還沒犯罪以前,神全備的知識,如同耶利米一樣,祂早已認識我,「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耶1:5a)這一切都已經寫在冊上,怎麼會多年後卻因先祖犯罪,便成為攔阻?
雖然撒但擁有法律權利,因為人與先祖活在同一條血脈,而血脈之上有著先祖的罪孽,但人可以回到《命定冊》前,逃過這些罪孽。

 


 

  毫無疑問,《命定冊》是其中一本在天上法庭會打開的案卷,因為聖經最有能力。把聖經帶進法院,原因是,「因祢使祢的話顯為大,過於祢所應許的。」(詩138:2b)如果神這樣說的話,撒但想綑綁人,控告說,因為舅舅是巫醫,媽媽是巫師,便按著血脈的咒詛來偷竊,要人付上咒詛的代價,豈不愚蠢?要將神的話語帶進來說,「嘿,耶穌為我們受了咒詛!」(參加3:13),又或者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9)

 

  另外還有一本《控告冊》,用來控告人和人的血脈,由撒但記綠存檔。因為天上法庭全賴案卷、冊子運作。如果沒有《控告冊》,相信撒但也不能上庭。這本冊子記載了血脈上的罪孽,舅舅做過什麼?媽媽獻過什麼給偶像?可能看過哪個巫醫,得到護身符之後,便欠了某邪靈的情。這冊子也記載了人的錯誤,可能是說謊、偷竊或任何的罪。
 

  聖靈也在天上法庭之中,祂是保惠師,也是法庭中最高級的官員,好讓人知道主的審判。意味著祂很關心主的判決,以及撒但的控訴。聖靈渴望人得著釋放,然後活出命定。只要求問聖靈,祂會幫助人,讓人知道撒但是用什麼來控告,祂會引導人向神禱告,而不是在法庭上無所事事

下期待續
 


 

【本信息經麥爾斯博士(Dr. Francis Myles)同意,授權編譯為中文與華人教會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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