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法庭運作原則-禱告領域三個向度 合法應對仇敵控訴



 

文/麥爾斯博士 (Dr. Francis Myles)

國度復興合一禱告聯盟編譯
 

  麥爾斯博士(Dr. Francis Myles)引用路加福音11章及18章,說明禱告的三個向度,並提到耶穌將天上法庭式禱告納入禱告領域之一;然後進一步探討天上法庭的運作模式,扭轉人生。

  先前麥爾斯博士已說明天上法庭運作的梗概。如同地上的司法部門一樣,全宇宙最高權力中心—天上法庭,也有一套穩健靈活的法制。上帝高高在上,成為審判全地的公義大法官。耶穌在地上的時候,祂是個禱告的人,希伯來書第5章清楚說明祂從未向父神隱藏,大聲哀哭,流淚禱告。祂的禱告非常之有效,之所以有效是因為祂懂得什麼時候,進入哪一個領域禱告。



天父、朋友、法官

  路加福音11章1節提到有個門徒到主耶穌跟前說:「求主教導我們禱告,像約翰教導他的門徒。」令人欣喜的是,門徒的方法是來到耶穌跟前,請求耶穌教導他們禱告。另一方面,耶穌沒有斥責他的請求,意味著耶穌認同他,禱告是可以教導的。這是個好消息,即是說無論大家禱告的光景如何,都可以學習如何禱告。

  於是乎,耶穌便開始說明禱告的3個向度。首先是「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願祢的國降臨,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路11:2)第一個禱告向度就是先來到
父神面前,因為已經與祂有一份真誠的關係,所以這是最快捷的途徑。要記念祂是造物主,創造了世上萬物和所有人。


  因為這暗示著一份與祂相連的父親與兒女的關係,並非所有的人有合法的權利稱祂為父,因此以主禱文的方式來到天父面前,便會尋找到神的國。因為整個神的國度都以命令的方式運作,而不是請求。
 

  來到路加福音第5節,便會發現耶穌開始講朋友,就是第二個向度的禱告。有一個人在半夜探望一位朋友,而這個朋友去敲另一位朋友的門說:「因為我有一個朋友行路,來到我這裡,我沒有什麼給他擺上。」(路11:6)耶穌換了向度,進入了朋友的禱告領域。
 

  第一個向度稱呼神為天父,求告個人的需要,因為祂是天父,給我們日用的飲食;而第二個向度則以朋友的身分來到祂面前。上述經文耶穌不再用天父,而是用朋友的稱謂。

 

  故事中有3個朋友。有一個旅人來到朋友家,因為這個朋友缺乏食物,便去求另一個朋友給食物。這個朋友沒有資源,但知道他的朋友有能力供應他的客人。這就是為別人代禱的領域,借助跟神的關係去幫助別人,特別是那些還未認識神的人。

  例如,我為父親得救禁食禱告一年。在非洲的時候,每個週末我都會上山禁食禱告,直到我父親神蹟地、超自然地得救。因為我借助了神隊友的力量,使他得救。如果你為自己的需要禱告,例如車子、學費,這也是身為神兒女的權利,卻不是代禱,我希望大家不要混為一談。代禱的意思是你代表另一個人向神求神蹟,意味著你借助神的力量,使你的朋友得釋放。

  坦白說,我去過世界各地不同的國家,基督身體的禱告勇士都在非洲和亞洲。雖然很多非洲人大量禱告,但仍然感到很掙扎,禱告仍未得應允。因為神垂聽禱告的同時,也在天上法庭聽到撒但合法控告的聲音,而身為法官,祂無法不聽具有法律效力的聲音。

  重要的是,神是
公義的法官,必然依照合法途徑解決問題。這就是第三個禱告向度。神不會為了幫助祂的兒女而違背法律。但感謝神,耶穌粉碎撒但所奠定的合法基礎,撤銷牠一切控告我們的權利,使我們得到釋放。

天上法庭的合法權利

 

這三個禱告向度彼此息息相關。我感到興奮,希望你同樣感到興奮。一旦學懂這個真理,千千萬萬的人便會得到解脫。真理就是:身為神的兒女,因著耶穌基督所完成的救贖工作,便有合法權利來到天上法庭,應付撒但每一項控訴。

 

  有趣的是,當耶穌提到天上法庭式禱告時,加插了情感指標,叫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不要放棄(參路18:1),意味著這些事會令你傷心流淚,可能你已經禁食禱告,但不可灰心,要帶到天上法庭;也意味著生命中許多禱告已蒙應允,有些卻未實現。

  我深信撒但擁有合法權利,但是耶穌告訴你,要把事情帶到一個不會令你灰心喪志的地方。祂設比喻說某城裡有一個官(參路18:2);你會去見牧師,你會去見使徒,卻不會去見法官。沒有人想到那位寡婦會去找法官(參路18:3)。當你閉上眼睛,想到法官,你便想到有個穿著黑袍的人高高坐在席上,他看著庭內每個人。很有趣,耶穌說那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祂是在教導司法的力量足以挪開人生命中的山頭,這甚至是連代禱、禁食禱告都無法撼動的(編按:即前述的其他禱告領域)。

  然後那個寡婦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路18:3b)她知道天上法庭運作模式,就是不會直接與撒但交涉,反而跟法官交涉。毫無疑問,魔鬼懼怕這種禱告,因為你可以到神面前,扭轉你的人生。經文中「對頭」的希臘原文是antidikos,dikos意思是權利,整個意思就是有人用合法權利跟你作對。

 

  有些人身上多年患病想得醫治;有些人多年貧困想得富足;有些人思想受壓制想得平安……。很多基督徒的問題是,一直綑綁、一直爭戰,但如果撒但有合法控告權利,就無法突破。你必須將事情帶到天上法庭,因為撒但控告你,讓你無法突破。

 

  請謹記,現在不是說重生得救、死後往哪裡去,而是說天上法庭,神的應許和命定未能實現。第4-5節說,那位法官「後來心裡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常來纏磨我!」那寡婦心志堅定,使不義的法官心力交瘁,然後就給她伸冤了。

 

  試想一下,連一個不義的法官都願意給她伸冤,更何況是愛我們的天父,祂差派耶穌為你我死在十字架上!這層啟示的意義在於,無論敵人用什麼東西或方法對付你,你要為了神所賜給你的命定,來到這位法官跟前,呼求祂解救。朋友,這就是天上法庭運作的力量!

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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