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度廣場復興系列】 之 八○○ 從「Plagiarism」說起 (5):職場升等

【國度廣場復興系列】 之 八OO
 
從「Plagiarism」說起 (5):職場升等
文/潘榮隆
  (新竹新恩堂牧師、清大生命科學講座教授)

 

圖片來源:Canva

 
  「高舉非從東,非從西,也非從南而來。惟有神斷定;祂使這人降卑,使那人升高。」 (詩75:6-7)
 
  大學裡,盡量避開人事糾紛,尤其對於一個新進助理教授而言,往往會影響工作權、升等、計畫申請等。特別是涉及到政治性格強烈同事的爭議,大家都避之惟恐不及,遑論自反而縮的學術道德勇氣。
 
  那一年,我自美國學成返台,來到小而美、研究型的清華大學任教。我的美國老闆們教導我,研究是為了欣賞上帝創造的美與奧妙;身為基督徒,我喜歡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的「世界我教區」(The world is my parish)理念,便選擇了冷門的基礎研究、研究成果必定/也只發表在國際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期刊,期許自己成為職場「典範」(Role model)、建立職場「門檻」(Basal level),使我能在校園裡作神福音的見證。
 
  教授升等是必經之途。在那個年代,教授升等有些潛規則,例如:第一次申請通常是不會通過的、所發表論文(代表作)必需是第一作者,…;總之,理由百百種。對於研究者而言,「規則是讓人超越的」,我必須要在個人學術生涯最重要的一關上證明,我所服事的神超越過這些人設規則。我也認為清華教授應該有國際級水準,因此提出「建議審查者名單」僅含國外院士級華裔學者,或在標竿大學(Bench-mark)任教的相關領域非華裔傑出教授--沒有一位是我認識,或有私交之情的。
 
  升等會議那天,我正在大甲馬鳴埔營地,帶領學生團契退修會。幾通升等審查會打來電話,詢問、確認相關細節--那時,我剛獲得「國科會」(現在的「科技部」)第一次研究傑出獎(該領域全國Top 3%),清華的升等審查還是很認真、嚴格的執行。
 
  「為什麼代表作沒有一篇是第一作者呢?」有人提出質疑。
 
  那是一個不完善制度、教授獨佔研究成果的年代,學生哪能具名在發表的研究論文上;比較有良心的教授,也只會把學生名字排在其後。我卻依照國際慣例,把學生照其貢獻度按序列出,把自己的名字放在最後,並加註「通訊/負責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
 
  「為了提攜後進、尊重學生們的努力。」我說。  
 
  來回幾通電話後,我只好無奈地說;「我要上台講道了,您們就自行投票吧。」
 
  接著,我走上講台。
 
  突然,一陣很強烈的感受襲來,信息雖沒有特別,但整場竟悸動起來;我知道,神的靈在那裏。當我把為神作見證作為第一要務、把愛護學生視為指導教授至高的理念,甚至願意把前途為此賭上,神自己就親臨同在--那是我永遠無法忘懷的一次經歷。
 
  下台後,再一個電話進來,告知:我通過了升等,而且是學院裡少數第一次就通過的案子;同時,也立下一個案例:指導教授作為通訊/負責作者的論文,可作為其升等代表作。
 
  當場,我落下淚來;我們的神是何等信實,我眷顧祂的產業,祂照顧我的事業。

  職場升等的權柄在於神,沒有任何人設勢力可以撼動。
 
  主,使愛祂的兒女,升高。(詩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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