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度廣場復興系列】之九四六 台灣屬靈復興:弔詭 (1)
「我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2:2)「弔詭」(Paradox)是主耶穌的本質(Nature),我們人生困頓下一絲希望。
【國度廣場復興系列】之九四五 台灣屬靈復興:國家祭壇
「亞伯拉罕在那裡又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創12:8) 亞伯拉罕興旺之策略在於:他每到一地,就為耶和華築壇,在壇前求告耶和華的名。 一個國家要興盛,為神築壇、求神的名,是條正途。
【國度廣場復興系列】之九四四 台灣屬靈復興:「餘民」狂想曲
「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約11:50)當年,大祭司該亞法(Kaiaphas)決議要殺耶穌,公開宣布:「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竟成了神偉大救贖的預言──這是「釋經學」裡一個相當有趣的「弔詭」(Paradox)公案;原來罪惡的當權者,可以是聖潔公義神之真理的代言先知呢。
【國度廣場復興系列】之九四三 台灣屬靈復興:台灣,「埋怨」
「因主受的鞭傷,我們便得了醫治。」(彼前2:24)「台灣」,台語的意思是「埋怨」,埋葬人生失意處。台灣自古是個醫治之島。
【國度廣場復興系列】之九四二 台灣屬靈復興:雜質
「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林後12:7)雜質,是神美麗的創造、成功生命的要素。 當年,為了瞭解神如何把生物體內的廢物,如:「焦磷酸」加以利用,成為循環能源,我的實驗室決定解開它的水解酶結構。
【國度廣場復興系列】之九四O 台灣屬靈復興:本於信,以至於信
「本於信,以至於信。」(羅1:17)「聖經數字學」(Bible numbers)充滿各種隱藏的奧秘(參本專欄前期)。詮釋《聖經》有內證(Intrinsic evidence)與外證(Extrinsic evidence)法。前者為「以經解經」,後者常借用考古、歷史、科學、邏輯等以印證。《聖經》內的數字,常以寓意法(Allegory)得到許多屬靈意義,強化對《聖經》永恆價值的認識與信心。《聖經》外的數字,也常可看到創造主的心意。
【國度廣場復興系列】之九三九 台灣屬靈復興:《聖經》中隱沒的數字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百八十年,所羅門做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王上6:1)《聖經》中隱藏不說的,常比明說的意味更深長。
【國度廣場復興系列】之九三八 台灣屬靈復興:一個隱沒的宣教傳說
「主耶穌說:「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1:8)那些年,到彼岸做短期培訓,得人如得魚,是我服事主最快樂的片刻歲月。在老前輩的口中,得聽一個哀感而美麗的宣教故事,雖然它的確切性仍有待考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