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度廣場復興系列】 之 七九六 從「Plagiarism」說起 (1):鐵證已判

【國度廣場復興系列】 之 七九六

從「Plagiarism」說起 (1):鐵證已判
文/潘榮隆
  (新竹新恩堂牧師、清大生命科學講座教授)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提後3:16)
 
  「《聖經》也抄襲啊!」學生不服氣的說。
 
  在 「醫學倫理學」 課堂裡,我們討論「學術不端」(Academic mis-conducts),包括抄襲/剽竊(Plagiarism)、造假(Fabrication)…等等行為,在學術界中是天條大忌,只要一犯,絕殺不饒,終身逐出學術界,所以,連起心動念都不可以——「Don’t even think of it!」(想都甭想)。這是我們在校園新生訓練、進入實驗室第一堂課,除了逃生、安全議題後的第一講。
 
  勿謂言之不預也;任何人,被抓到(通常「一定」抓得到!),只能二話不說,自己滾蛋;絕對「No mercy」、「No excuse」(毫不憐恤、毫無藉口)。我們在美國大學被如此嚴格訓練與要求,尤其身為醫學工作者,更是「Picky」(吹毛求疵),毫不馬虎,因為事關生命,焉可造假、抄襲乎。
 
  這位學生知道我是基督徒,特意拿《聖經》(一本有關「生命之書」),來跟我直球對槓——他認為「四福音書」看起來很相像,認為就是抄襲之鼻祖啊。
 
  「四福音書」讀起來狀若相似,但以學術界嚴格標準檢驗,則絕非「抄襲」之作!
 
  「福音書」執筆者雖多,作者卻唯獨聖靈。《聖經》,絕對是聖靈「原創」之作,藉四人之手而成,猶如「口述歷史」,案主就是原創者。
 
  這樣的結論,是有「事實根據」:《聖經》不只是唯一真神的話,更是一份「家書」,昭示家人,有關主-神自己的行誼,卻授權由四位關係人代筆。這四位代筆者,分別以自己的教育、背景,寫出具有各自特色的家書:馬太是祭司之後,受過科班教育;馬可是富家弟子,卻能以奴僕之角度審視主人;路加醫生,不經意就使用醫學術語;約翰遇見異象,便以恢弘視野看自己的老師。這四本福音書根本就是為表示案主-耶穌偉大的身影。何況約翰坦白承認:「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地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約21:25)講耶穌的故事,哪會辭窮而需抄襲呢?!
 
  四福音寫作目的是為案主作見證,不是為了獲得學位或鞏固自己身分利益之下,須遵守學術界訂定的條件與倫理規範。他們對於相同事實陳述之用詞遣字或有雷同之處,收信對象卻大不同,顯出執筆者「創意性」描述一個相同的人物或事件。甚至後寫者路加醫師,還以科學態度,特別聲明資料出處:「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給你。」(路1:3)以證明其不是盲目、不分是非、懶惰式Copy and Paste (複製與貼上)的草率工作。
 
  《聖經》也是經過兩千多年來,各種具有敵意,無論是個人或政權,之千挑萬剔或為追求真相鍥而不捨之「審查」後,千錘百鍊下的聖書——凡是原創的,就不怕檢驗,任何心懷不軌的干擾,最後只能證明自己的無知。歷世歷代的挑戰,證據確鑿的指出:
 
     《聖經》是聖靈的原創、神無誤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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