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禱:國民法官2023年元旦上路 第一批3.5萬民眾將收到通知

 
文/羅鳳琳
 
我國2023年元旦起也將有類似陪審團的「國民法官」 (圖:DAPA Images / Canva)
 
  【綜合報導】融合參審制、陪審制的「國民法官」制要來了!2023年1月1日將正式施行,第一梯次備選通知函已於12月1日寄出,將有3.5萬民眾收到通知書。台灣準備好了嗎?
 
  「國民法官法」在2022年7月22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將於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只要年滿23歲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國民,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居住超過4個月的民眾,就有機會透過隨機抽選,經選任程序後,成為6位「國民法官」和1-4位「備位國民法官」其中的一位。未來審判案件的法庭,會由6位國民法官和3位一般法官組成,如果要判決被告有罪,則需要有6票以上同意成立犯罪,且國民法官及一般法官都要有人投有罪票。
 
圖:New Africa studio / Canva
 
  有6種情況,民眾不能當「國民法官」
1. 自身因素:涉及刑事案件未滿一定期間,或是受到褫奪公權者。
2. 身心因素:因為心智狀態不能或較難與他人溝通,而受到法院監護或輔助宣告。
3. 教育門檻:未接受完整國民教育者。
4. 案件有關:與該案或該案被告、被害人有一定關係者。
5. 不能公平:有事證難以公平審判者。
6. 職業因素:具有法政軍警等特殊職業背景者。
 
  擔任國民法官屬於國民義務,原則上如果符合資格且沒有無法擔任的事由,是無法拒絕的。若無正當理由,卻在國民法官選任日未到庭,依國民法官法第99條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但若符合以下情形,依國民法官法第16條,可向法院說明理由後,表明拒絕擔任國民法官
1. 年滿70歲以上者。
2. 目前為公私立學校的教師或學生者。
3. 有重大疾病或心理因素導致無法執行國民法官職務、或者執行職務會嚴重影響其身心健康者。
4. 因需要看護、養育親屬而難以執行國民法官職務者。
5. 因重大災害而需要重建生活、或是有其他工作及家庭事務需要處理,導致難以執行國民法官職務者。
6. 曾擔任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未滿5年者。
7. 曾擔任候選國民法官,經通知參與到庭選任未滿1年者。
 
  「國民法官」制度的設立,是為了彌補職業法官和一般民眾之間的認知落差,讓職業法官不致於因為判決不符合社會期待,而產生被民眾批評為「恐龍法官」的遺憾。在「國民法官」制的規定中,審、檢、辯三方,都要用普通人能理解的方式進行論述和審判。
 
  只不過在試行的模擬法庭中,曾發生檢、辯雙方都要說服「國民法官」,也有法官現場「教導聽不懂的國民法官」,講解法學時也似在影響其看法,針對這些爭議仍有法界人士提出疑慮。
 
圖:Image Source / Canva
 
  司法院長許宗力表示,明年國民法官(參審制)實施後,會在試辦5、6年後檢討缺失與成效;是否立法推動,這些都有可能、不排除。
 
 
禱告焦點:
  1. 為司法上的改革感謝主,求主帶領「國民法官」制在2023年1月1日起的運作,主聖靈引導每位法官和每位國民法官,讓「…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2:15),並保守每個案件的審判都能在敬畏真神之下趨於公正,合神心意。
 
  2. 求主恩膏並提升我國所有的專業法律人員,保守他們不被金錢和權力收買,有屬神的聖潔、公義和智慧,司法改革也能與時俱進,符合民情。
  
  
g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