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全面反歧視法》 或衝擊傳統婚姻制度

  【綜合報導】南韓素來沒有跟性取向或性別認同相關的歧視法律,同性婚姻和民事結合皆屬違法,同性伴侶也不可收養孩子。2007年,前總統盧武鉉曾起草首個《全面反歧視法》(comprehensive anti-discrimination law),但隨即遭受基督徒政黨「國會宣教士聯盟」(Congressional Missionary Coalition)反對,因草案包含性取向項目。
 
  據2019年「富蘭克林馬歇爾全球同性戀權利晴雨表」(Franklin & Marshall Global Barometer of Gay Rights)顯示,全球屬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的38國家平均同性戀權利成績為B,只有韓國、波蘭和土耳其獲得了F,意味著「逼害」同性戀者。而「蓋洛普」(Gallup)於2022年的一次民調顯示57%的受訪者支持反歧視法。

富蘭克林馬歇爾全球同性戀權利晴雨表。圖/來源: facebook@fmgbgr
 
  倡議跨性別性小眾(LGBT)權利的國會議員張惠英(Jang Hye-yeong)表示,「反歧視法案意味著這個國家的任何公民都不會受到國家所縱容的歧視......,現在是時候通過法案。 」
 
  去年(2021)11月,首位已故「變性士官」卞熙秀獲勝訴,經當地法院判定變性者可服兵役;今年(2022)6月,車海榮當選,成為當地首位 LGBT議員;10月,首名跨性別人士因「性別認同」獲勝訴,取得當地難民身份。11月24日,當地高等法院作出歷史性判決,即使跨性別人士的子女仍未成年,有合法權利改變性別身分,儘管該條例只適用於單親變性父母。當地立法者合共提交過8次《全面反歧視法》草案皆遭駁回。 

韓國教會的回應 
    韓國基督教代表就《全面反歧視法》發表共同聲明,當中包括韓國基督教總聯合會臨時代表會長金賢成律師、韓國教會聯合代表會長宋泰燮牧師及世界韓人基督教總聯合會代表會長申花錫牧師等人,一同強烈表示反對。
 
  「《全面反歧視法》並不合乎基督教精神,同時也是惡法,違反擁護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這也是大多數國民的良心,並宗教、言論和學術的自由,因此我們積極反對該法。《全面反歧視法》認為現有法律並不充分。目的是要在生活所有領域禁止所有形態的歧視,從而保護民權。《全面反歧視法》實則 涵蓋了間接歧視、欺淩等主觀標準,將一般評論捆綁在「歧視」的大框架內,因此存在著「逆向歧視」的矛盾。」
 
  「《全面反歧視法》以杜絕對同性戀的歧視為由,企圖以法律的棒槌擊打並消除持有不同觀點的大多數意見。意圖讓人認同「第三性別」,繼而認可「同性戀」,並最終推進「同性婚姻」合法化。試圖在婚姻和家庭關係上要求禁止以性取向和性別認同感為理由的歧視。因此宗教自由將受到極大制約。」
 
  「人類是按神的形像被造的。因此無可否認,任何人都不能成為被厭惡、被排斥的對象。當然同性戀者也是不應被厭惡或被排斥。不只在教會裡,連社會上排斥同性戀者的時代都已經過去了......如果通過《全面禁止歧視法》,實際上同性戀將獲得合法地位。這樣一來,國小、初高中不僅要施授「異性教育」,還要施授「同性教育」。最終營造出擁護同性戀、壓制宗教自由的「逆向歧視」的社會。」
 
  「正如政府認為《全面反歧視法》還沒有充分協調出意見一樣。政府不應盲目推進制定該法,而應聆聽反對該法的韓國教會並大多數國民的意見。」
 
  韓國眾教會在國會前接力舉行「一人示威」活動,牧者紛紛就反歧視法表態:
 
  「韓國教會敦促有關當局要立即停止制定《全面非歧視法》,藉著擁護同性戀來擾亂社會秩序,壓制信仰自由。若然一意孤行繼續制定該法,韓國教會將抵抗到底,使該法無法再立足於這片土地上。」
 
  大地教會李在勳牧師表示:「明知道該法問題存在,卻保持沉默,乃是罪。因違背良心,我才站在這裡(示威)。法律若限止人們維護社會基本秩序,便是歪曲、錯誤的法律,嚴重破壞大韓民國的自由秩序。
 
  中央聖潔教會韓基采牧師表示:「《反歧視法》不是為反對歧視,而似乎更主張分裂。若該法案通過,將帶給下一代惡劣的影響。已經在西方得到證實。
 
  盆唐友利教會李燦洙牧師他表示:「《反歧視法》將帶給下一代諸多混亂。為了能讓下一代一絲不苟地彰顯出神的形象,希望大家能夠齊心,一同抵制惡法。」
 
  水原中央浸禮教會高明鎮牧師:「不能容忍違反聖經價值觀的立法,LGBT已讓西方沒落,我們不能容忍大韓民國也淪陷。反歧視法包含超過20個項目,不應用歧視法來歧視大多數人。名字聽起來很好,實則不然,破壞美風良俗。」
 
  禱告焦點:
  1. 為韓國教會及基督徒禱告,堅守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2. 求主祝福當地政府,有智慧地平衡社會主流意見及少數人的權益,並顧及下一代的需要。


 
go top